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22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
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成员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情况
司审计 服务
2020 年,签署九洲药
业、尖峰集团等 2019
项 目 合 年度审计报告;
伙人/签 2019 年,签署浙大网
字 注 册 毛晓东 1998 年 1996 年 1998 年 2017 年 新、祥和实业等 2018
会计师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了祥和
实业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
2020 年签署尖峰集
团、甬金股份等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2019 年签署尖峰集
册 会 计 吴学友 2010 年 2008 年 2008 年 2017 年 团、长城科技等 2018
师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尖峰集
团等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
2020 年签署湘潭电
化、益丰药房等上市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
质 量 控 2019 年 签 署 大 参
制 复 核 李剑 1998 年 1997 年 1998 年 2020 年 林、东杰智能等上市
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
2018 年 签 署 大 参
林、东杰智能等上市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上市,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
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合其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