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1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价格近期涨幅较大,于 2021 年 4 月 6 日、4 月 7 日、4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海南葫芦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股票再次
涨停,短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静态
市盈率为 112.89,滚动市盈率为 91.75,市净率为 15.61。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医药制造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0.87,滚动市盈率为44.79,市净率为 4.89。
●公司生产所需的中药材因受自然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部分药品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或挂网,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疗终端。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区域集中采购招投标或挂网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流程长、时间慢,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导负责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并承担相应费用,使得市场推广费在报告期内逐年上升,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于 2021 年 4 月 6 日、4 月 7 日、4 月 8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已于 2021年 4 月 9 日披露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公告》,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短期股价波动幅度
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股票市盈率、市净率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
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12.89,滚动市盈率为 91.75,市净率为 15.61。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医药制造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0.87,滚动市盈率为 44.79,市净率为 4.89。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中成药所需中药材主要有金银花、麦冬、川贝母等几十味中药材,以市场种植面积较大的传统药材为主,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但中药材由于多为自然生长、季节采集,产地分布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产量和品质会受自然气候、土壤条件以及采摘、晾晒、切片加工方法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同时,受环保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部分原料药如头孢克肟价格持续上涨,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中药材和原料药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采购部门未能及时把握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招投标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部分药品需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或挂网,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疗终端。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区域集中采购招投标或挂网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2019 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812.94 万元、
9,604.24 万元和 14,811.38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模式的调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呈快速上升趋势。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受“两票制”政策影响,在配送商模式下,通常回款流程较长、时间较慢,公司通常会给配送商一定的账期,导致近年来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因各种原因而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推广费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随着医药流通行业政策的改革,为适应“两票制”的改革方向和公司精细化营销管理之需要,近年来,公司根据各省市实施进度,适时调整与之匹配的推广和销售模式,积极推行配送商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主导负责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并承担相应费用,使得市场推广费在报告期内逐年上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产品的上市,将会使公司的专业化推广费用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有效推广,或销售增长规模不能消化市场推广费用的增加,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