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德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利股份”)拟以
募集资金 203.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3,035,849.0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8,964,150.94 元,已于2020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464,150.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500,000.00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环评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号 情况
烟环审
多品种浓缩果汁 备案号
1 17,500.00 12,250.00 [2013]19
生产线建设项目 1606120180
号
合 计 17,500.00 12,25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 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03.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建安工程支出 设备购置及安装
1 多品种浓缩果汁生 203.51 15.00 188.51
产线建设项目
合 计 203.51 15.00 188.5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 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0623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 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3.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且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03.51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德利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德利股份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德利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及上网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