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10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唐山)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研华通”)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理研华通提供借款总额为1,566.08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理研华通 49%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
董事张文勇先生担任理研华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理研华通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理研华通融资成本,根据理研华通资金需求情况,持有理研华通 51%股份的股东理研电线株式会社和公司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理研华通提供借款。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理研华通提供借款金额
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借款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理研华通提供借款累计 1,566.08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1,566.08 万元。其中,理研华通已偿还 1,566.08 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借款余额为 0.00 元。
本次借款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计划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理研华通(唐山)线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0586926491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文勇
注册资本:382.4892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机车、特种电缆及电梯用电线、线缆以及 PVC(聚氯乙烯)材
料、附属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保养与修理等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理研华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理研电线株式会社 195.0695 51%
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7.4197 49%
合计 382.4892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理研华通 49%股份,享有理研华通 49%股权对
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张文勇先生兼任理研华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理研华通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方。
3、理研华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4 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77.13 5,656.07
净资产总额 2,201.48 2,177.33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73.38 3,419.12
净利润 72.78 -36.50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借款额度计划:不超过 2,000 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参股公司资金需求
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资金主要用途与使用方式: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公司向理研华通提供的借款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
借款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理研华通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理研电线株式会社持有理研华通 51%的股权,公司持有
理研华通 49%的股权。本次借款事项,上述二位股东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理研
华通提供股东借款。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提供股东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额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制定的年度金额上限,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理研华通的另一股东同比例提供
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借款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理研华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本次借款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提供借款利于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时,本次给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且理研华通的另一位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文东、张文勇和张书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借款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且理研华通的另一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该项借款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