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通线缆 股票代码:605196 编号:2022-07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4,878,049股公司
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6,822,098股的0.9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东
股票代码 605196.SH
股票简称 华通线缆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 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办公地址 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0074017492XD
(二)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制造、销售;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五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制管及销售;普通货运;油田用化学制剂销售与专业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4,397,074,711.88 3,375,767,887.23 2,954,634,26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7,767,813.10 154,301,160.93 123,282,379.9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81,880,436.55 121,394,611.53 113,905,382.6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78,937,066.15 51,307,840.80 193,457,649.10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92,176,947.77 1,756,263,563.64 1,614,271,834.40
资产
总资产 4,386,998,568.73 3,033,456,402.08 2,694,954,027.6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6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6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17 0.28 0.26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9 9.12 7.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3 7.18 7.34
(%)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张文东 董事长
2 张书军 董事,总经理
3 程伟 董事,副总经理
4 胡德勇 董事,副总经理
5 葛效阳 董事
6 张文勇 董事
7 郭莉莉 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8 毛庆传 独立董事
9 孔晓燕 独立董事
10 马洪锐 监事会主席
11 孙启发 非职工代表监事
12 刘艳平 职工代表监事
13 张宝龙 副总经理
14 罗效愚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计划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878,049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6,822,098股的0.96%。
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由公司制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时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特别授予 非特别授予 授予权益合 占授予权益 计划公告
职务 部分 (股) 部分(股) 计(股) 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程伟 董事,副总经理 0 50,000 50,000 1.02% 0.01%
2 胡德勇 董事,副总经理 0 50,000 50,000 1.02% 0.01%
3 罗效愚 财务总监,董事 0 50,000 50,000 1.02% 0.01%
会秘书
4 葛效阳 董事 0 50,000 50,000 1.02% 0.01%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68,049 1,410,000 4,678,049 95.90% 0.92%
(103人)
合计 3,268,049 1,610,000 4,878,049 100.00% 0.9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