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10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95 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24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604.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不超过 2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执 行以保证项目进度资金需求为目的,按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