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全部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66.73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5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0,547,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2,030,599.0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22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0129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11,524.59 11,524.59
2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2,647.87 2,647.87
3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 3,361.57 3,361.57
4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520.88 1,317.61
合计 20,054.91 18,851.64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号
中国建设银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3605018401
1 股份有限公司 33,615,700.00 56,040.05
锁股份有限公司 5200000646
吉安吉州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1437110104
2 股份有限公司 26,478,700.00 5,259,384.88
锁股份有限公司 0011360
吉安吉福支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江西银行吉安 7969001806
3 115,245,900.00 2,362,747.80
锁股份有限公司 青原支行 00017
九江银行股份
江西国光商业连 7570897000
4 有限公司吉安 13,222,611.92 2,126,421.27
锁股份有限公司 00003896
青原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赣州国光实业有 2870198000
5 有限公司赣州 0.00 21,821,967.78
限公司 00002280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江西国光云创科 3605018101
6 股份有限公司 0.00 40,750.63
技有限公司 5200000880
赣州文清支行
合 计 188,562,911.92 31,667,312.41
注 : 募 集 资 金 存 入 金 额 人 民 币 188,562,911.92 元 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0 年第 5908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0 年 11 月 6
日收回本金 13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92,335.62 元。
2、2020 年 8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948,789.1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16,773.59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进行了变更。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
5、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
以上变更均获得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金额
序 原募投项目 变更募集 占募集资 变更后的募投 总投资额 投入募集资
号 名称 资金金额 金净额的 项目名称 金金额
比例
连锁门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