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05,989,354.73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69,247,141.1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40,966,296.94 元。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95,5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168,5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等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