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1145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5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0,547,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 2020年 7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4,014,865.04 元,2020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188,562,911.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7,948,789.17
加: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152,992.24
减:募投项目支出 7,752,249.9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04,014,865.04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 188,562,911.9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差额 46,510.94 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 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号 (元)
中国建设银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36050184015
1 股份有限公司 33,615,700.00 29,889,294.23
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646
吉安吉州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14371101040
2 股份有限公司 26,478,700.00 13,954,475.54
锁股份有限公司 011360
吉安吉福支行
江西国光商业连 江西银行吉安 79690018060
3 115,245,900.00 2,589,070.66
锁股份有限公司 青原支行 0017
九江银行股份
江西国光商业连 75708970000
4 有限公司吉安 13,222,611.92 4,876,277.44
锁股份有限公司 0003896
青原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赣州国光实业有 28701980000
5 有限公司赣州 - 52,705,747.17
限公司 0002280
分行
合 计 188,562,911.92 104,014,865.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701,039.12 元,累计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701,039.12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并拟设立企业独有的一站式购物平台,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业内领先的信息化竞争实力,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948,789.1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7 月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31 日止以自筹资 本次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元) 金预先投入金额 (元)
(元)
1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115,245,900.00 65,305,613.23 65,305,613.23
2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26,478,700.00 4,434,882.94 4,434,882.94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
3 33,615,700.00 1,508,586.00 1,508,586.00
目
4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3,176,100.98 6,699,707.00 6,699,707.00
合 计 188,516,400.98 77,948,789.17 77,948,789.1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20]01290069 号)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