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赣州文清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赣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吉安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6,6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按日)开放式私人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光大银行“光银现金 A”
委托理财期限: 无固定期限(开放式,每个银行工作日可赎回)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已获股东大会审批的不超过 58,000 万元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一、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赎回了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产品本
金 21,304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约为 278.14 万元,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实际年化 起始日期 实际赎回 收益金额
名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日期 (万元)
开放式
中国光 非保本 “光银现金 8,504.00 3.03% 2020-5-12 2020-12-29 162.93
大银行 浮动收 A”
益型
“乾元-私
开放式 享”(按日)
中国建 非保本 开放式私人 2020-7-1
设银行 浮动收 银行非保本 2,800.00 2.92% 2020-5-29 至 5.49
益型 浮动收益型 2020-12-29
人民币理财
产品
开放式 2020-7-31
中国光 非保本 “光银现金 5,300.00 3.09% 2020-7-1 至 66.00
大银行 浮动收 A” 2020-12-29
益型
开放式
中国光 非保本 “光银现金 4,700.00 3.09% 2020-9-10 2020-12-29 43.72
大银行 浮动收 A”
益型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理财产品一: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乾元-私享”
开放式非保 (按日)开放式
中国建设 本浮动收益 私人银行非保 3,000.00 2.5%-3.45% ——
银行 型 本浮动收益型
人民币理财产
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 非保本浮动 无 2.5%-3.45% —— 否
期限 收益
理财产品二: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中国光大 开放式非保
银行 本浮动收益 “光银现金 A” 13,600.00 3.17% ——
型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 非保本浮动 无 3.17% —— 否
期限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0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理财产品一: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按日)开放式私人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名称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投资产品的额度 3,000.00 万元
起始日 2020-12-29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2.5%-3.45%
投资对象 存款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理财产品二:
产品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光银现金 A”
产品类型 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投资产品的额度 13,600.00 万元
起始日 2020-12-30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3.17%
投资对象 投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
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2、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能够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赣州文清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赣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吉安分行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支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委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7,781.96 171,480.75
负债总额 108,999.67 90,073.68
净资产 108,782.29 81,407.07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24.89 22,264.08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0.05%,公司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