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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华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及产品种类: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因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该等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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