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79 公司简称:一鸣食品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人民币 26,466,011.38 元。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
14,035,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鸣食品 60517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益雷 金洁
电话 0577-8835 0180 0577-8835 018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一鸣工业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一鸣工业
园 园
电子信箱 inmfood@yi-ming.cn inmfood@yi-ming.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744,499,005.67 2,707,831,587.73 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07,506,823.38 1,098,908,366.51 0.7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72,316,573.18 1,264,634,652.20 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466,011.38 25,137,850.98 5.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6,623,873.23 22,417,364.04 18.7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3,967,398.04 193,156,600.74 -15.11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8 2.04 增加0.3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6 1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06 16.6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9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浙江明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40.38 161,908,000 0 无 0
人
李美香 境内自 19.00 76,194,000 0 无 0
然人
朱立群 境内自 7.92 31,756,000 0 无 0
然人
朱立科 境内自 7.92 31,756,000 0 无 0
然人
平阳心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4.17 16,728,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李红艳 境内自 3.96 15,878,000 0 无 0
然人
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93 3,740,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51 2,040,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陈辞行 境内自 0.23 919,800 0 无 0
然人
陈建 境内自 0.18 720,0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朱明春、李美香、朱立科、朱立群、李红艳属于一
致行动人;明春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朱明春持股 70.00%,
李美香持股 10.00%,朱立科持股 10.00%,朱立群持股
10.0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