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3,979,020.6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23.00 万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9.64%,占公司 2019年、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和的 3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0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一
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一
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