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73.7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81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18.78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 49,662.2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20〕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营销网络直营奶吧建设项目 16,276.03 5,000.00
2 江苏一鸣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58,000.00 27,000.00
3 年产 30,000 吨烘焙制品新建项目 29,000.00 16,000.00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8,202.40 1,662.22
合计 111,478.43 49,662.22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1〕6 号《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64,056.55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49,662.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1 营销网络直营奶吧建设项目 16,276.03 5,000.00 10,040.37
2 江苏一鸣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58,000.00 27,000.00 32,894.11
3 年产 30,000 吨烘焙制品新建项目 29,000.00 16,000.00 19,426.44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8,202.40 1,662.22 1,695.63
合计 111,478.43 49,662.22 64,056.55
(注:因四舍五入,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对应合计数可能存在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值不一致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6,518.7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11.56 万元,本次拟
置换 411.56 万元。
四、本次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1〕
6 号《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一鸣食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一鸣食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一鸣食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9,662.2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411.56 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机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