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665.79万元,同比增加 52.30%左右;预计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42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597.46 万元,同比增加 51.72%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6,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665.79 万元,同比增加 52.30%
左右。
2.预计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16,42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597.46 万元,同比增加 51.72%左
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2,311.0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4.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22.5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830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之液化天然气(LNG)、工商用气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销售价格随市场行情比上年同期有所上升,LNG 及工商用气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上升。该等原因致本期业绩比上年同期预增。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预计 2024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为 80 万元,其中主要项目为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