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9 月 16 日、9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