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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69 沪市 洪通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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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69: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0-12

605169: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Hongtong Natural Gas Co., Ltd.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
                            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限售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谭秀连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长江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京、秦明、赵勇、靳虹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裴林英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承诺:

    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7、公司股东田辉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8、公司股东秦伟、王克杰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9、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霍尔果斯投资合伙人,在履行其所做承诺的同时,本人另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12 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谭秀连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长江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京、秦明、赵勇、靳虹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裴林英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承诺:

    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7、公司股东田辉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8、公司股东秦伟、王克杰承诺:

    本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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