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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三人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4-014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适时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等,董事会将该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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