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2-035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7.45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6.33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人行”)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4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33 元/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三人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6)。
3、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
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了《三人行: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4、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联董事张昊
回避表决,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7.4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6.33 元/股。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45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6.33 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37.45 万股
3、授予人数:51 人
4、授予价格:96.3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安排 比例
第一次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张昊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 32.043% 0.215%
2 李达 董事会秘书 150,000 32.043% 0.215%
3 杨勐 客户副总监 3,000 0.641% 0.004%
4 雷磊 执行交付总监 3,000 0.641% 0.004%
5 尹红飞 客户群总监 3,000 0.641% 0.004%
6 李喜龙 内审总监 3,000 0.641% 0.004%
7 王良 客户群总监 2,000 0.427% 0.003%
8 李萍 客户群总监 2,000 0.427% 0.003%
9 张震震 客户群总监 2,000 0.427% 0.003%
10 张春辉 资深客户总监 2,000 0.427% 0.003%
11 赵骞 资深客户总监 2,000 0.427% 0.003%
12 包雯 客户总监 2,000 0.427% 0.003%
13 李晨 高级客户经理 2,000 0.427% 0.003%
14 鲁国栋 资深购买经理 2,000 0.427% 0.003%
15 温志佳 客户经理 2,000 0.427% 0.003%
16 张茜 项目执行经理 2,000 0.427% 0.003%
17 臧毅 华东区总经理 2,000 0.427% 0.003%
18 袁小花 项目执行副总监 2,000 0.427% 0.003%
19 黄秋原 客户副总监 2,000 0.427% 0.003%
20 尹琦 采购副总监 2,000 0.427% 0.003%
21 常琳璘 财务经理 2,000 0.427% 0.003%
22 付军 信息技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