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500 万元~7,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13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4%
累计已回购金额 3,480.9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110 元/股~7.979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0,000 股(含)且不超过 10,000,000
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8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
份 5,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购买的最高价为 7.979 元/股、
最低价为 6.1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4,809,29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