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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67 沪市 利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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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67: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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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5,547,699,52 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49,0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295,84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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