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26,173.9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091,215.17 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209,121.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28,690,373.34元,减派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 140,157,850.00 元,本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414,616.99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以公司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045.10 万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6.76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1.8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稳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