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162:《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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