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新中港”)首次公开发行 8,009.0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协商确定本次 A 股发行数量为 8,009.02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5,606.3140 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发行数量为 2,402.7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6.07元/股。
新中港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新中港”A 股 2,402.706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6,511,59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79,430,832,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339068%。配号总数为 179,430,832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179,430,83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7,467.88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规模的 60.00%由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实施后发行结构如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800.82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208.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017258%。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
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