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国家正式开启“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元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支持与领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多点散发、原材料钢价大起大落、能源双控、国家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等影响。“稳外贸、拓内销、强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2022 年,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体员工,继续发扬“务实创新、踏实奋进”的优良作风,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切实有效行使董事会各项职权,认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积极
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2021 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主要
财务指标、现金流量状况进行了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 800 万元。公司关联董事邵明祥、邵明霞、邵关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相关准则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等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额度﹑授信品种及使用期限以授信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公司董事会确认了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并通过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纲要》。纲要中涉及的公司发展目标、业务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根据需要对规划做出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地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