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70,000
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60,000
司杭州富阳支行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25,000 具体与银行协商确定。
司杭州富阳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000
司杭州富阳支行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00
司富阳支行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
司杭州富阳支行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50,000
司杭州分行
总计 273,000 -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