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亿元。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全权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