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 元/股~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至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和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尚未
实施回购 A 股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