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1.1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80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37.74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48,270.2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90.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145.1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07.8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信用证保证
金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63706817 6,091.68 活期存款
兰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5858 3,626.81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354578928806 1,554.72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6636 45.50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41000021076 289.15 信用证保证金
合 计 11,607.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45.17 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35,435.41 万元,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因前期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通过多次海外市场考察与交流,及时了解海外遮阳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优化海外营销布局,计划开展国内外各中心区域建仓的模式,故需继续增加设备投入,综合相关机器设备生产及运输时间较长等因素使得该项目的设备到位情况、安装调试情况延后,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5 年 6 月;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营销情况发生部分变化,公司海外电商业务获得初步成功,公司对成品生产的需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优化,针对制作成品的生产流水线及包装流水线重新增加配置。因此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4 年 6 月;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由于服务于上述两个项目,公司根据未来销售需求确定相应的研发方向,因此设备采买及研发内容也受到了延后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收回 本期收益
产品名称 受托银行 购买金额 金额 期末余额 起止日期 (不含
税)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第 3 期公司客户大额 有限公司绍兴越城 3,500.00 3,500.00 2022.5.24-2023.5.5 111.33
存单 2022200336 支行
合 计 3,500.00 3,500.00 111.33
6.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
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
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
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7.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12 月 28 日 20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