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何尉宁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何尉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何尉宁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何尉宁先生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何尉宁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尉宁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何尉宁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及监事会正常运行,保障公司治理
质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提名任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丹萍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任丹萍女士:女,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上海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专
员,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上海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20 年 11
月加入西大门,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丹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