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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西大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低风险等级投资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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