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17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8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17.12 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0,808.00
减:发行费用 5,217.12
募集资金净额 45,590.88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9,024.29
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9,296.77
2、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727.52
其中报告期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727.52
募集资金余额 26,566.59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3,600.00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77.1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3,043.7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进口设备等采购事项涉及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增加设立了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
并 将 原 浙 江 绍 兴 瑞 丰 农 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账号:
201000263706817)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于 2021年 1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 201000263706817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411.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5858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834.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354578928806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277.8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6636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1,174.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41000021076 信用证保证金账户 346.00
合 计 / / 3043.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
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
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
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
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1 200 200 1.72 -
2 瑞丰银行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7.51 -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3 1,100 - - 1,100
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
4 款 5,000 - - 5,000
5 瑞丰银行结构性存款 13,000 - - 13,000
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
6 款 3,200 - - 3,200
7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300 - - 300
8 瑞丰银行结构性存款 1,000 - - 1,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