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1年1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17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8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17.12 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1 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 37,873.00 35,029.88
2 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 5,225.00 5,208.00
3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2,362.00 2,353.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 计 48,460.00 45,590.88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
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不影响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