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 7,200 万元变更为 9,6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7,200 万
股变更为 9,6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研发:纳米纺织面料、PVC 高分子复合材料、化纤布、帘布、墙布、窗帘、移门、家居配饰、产品样本;批发、
零售:装饰家居材料及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内容详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绍兴市市场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30621143010433H。 91330621143010433H。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 于【】年【】月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于 2020 年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交易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 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
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
加工、销售、研发:纳米纺织面料、PVC 高分子复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合材料、化纤布、帘布、墙布、窗帘、移门、家居 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配饰、产品样本;批发、零售:装饰家居材料及配 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 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内容详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 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玻璃
纤维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
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
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600 万股,均为人民币
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 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 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
益的股东。 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做出决议; 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 (十六)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 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其他交易达到如下标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其他交易达到如下标
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的 5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