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UNRISE GARMENT GROUP CO., LTD.
(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
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600万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5,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
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
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
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承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本项承诺的履行。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3、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