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6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15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
计和上市及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 6 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徐云平,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
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汇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续聘中汇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