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嵘泰股份”)于 2021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4,901.7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58.73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260.45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5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6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16.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843.3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汇会验〔2020〕036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1 新增汽车动力总成壳体 39 万件、新能源电机壳体 38 22,682.40 22,315.03
万件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建项目
2 汽车转向系统关键零件生产建设项目 25,293.31 20,875.59
3 墨西哥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件扩产项目 22,282.14 12,912.54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90.00 2,740.21
5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 计 89,847.85 74,843.37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将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自筹
资 金 实 际 投 资 额 249,017,178.93 元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金 额 人 民 币
249,017,178.9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实 拟置换金额
号 际投入金额
1 新增汽车动力总成壳体 39 万件、新能源电机 22,682.40 5,767.69 5,767.69
壳体 38 万件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建项目
2 汽车转向系统关键零件生产建设项目 25,293.31 8,782.44 8,782.44
3 墨西哥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件扩产项目 22,282.14 9,146.97 9,146.97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90.00 1,204.62 1,204.62
合计 73,847.85 24,901.72 24,901.72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 A 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65,166,284.93 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 48,184,320.0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 16,981,964.93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
付发行费用 3,587,264.17 元,需要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 3,587,264.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审计验资费 226.41 226.41
2 律师费用 105.47 105.47
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6.84 26.84
合 计 358.73 358.73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260.45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059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监事会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