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340 号】
委托理财期限:18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时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产品 是否构
名称 类型 (万元) 化收益 益金额 期限 成关联
率 (万 (天) 交易
元)
中信建 券商 中信建投收 10,000.00 3.25% 162.95 183 否
投证券 理财 益凭证“固
股份有 产品 收鑫·稳享”
限公司 【6340 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 10,000 万元
产品类型 券商理财产品
收益计算天数 183 天
收益类型 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
产品到息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
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 3.25%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否
兑付日 2021 年 06 月 11 日
兑付方式 到期兑付,一次性还本付息
提前赎回/终止条款 本收益凭证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产品存续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发行人
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违约责任 本收益凭证发行及存续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
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方当
事人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失,仅限于
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
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
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信息系统故障等。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另一
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
同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收益凭证资产损失扩大。任何
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了上述不可抗
力事件致使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该方不能减轻或免除相应责任。
(2)在收益凭证存续过程中,协议当事人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
责,但由于其控制能力之外的第三方原因或其他原因
而造成运作不畅、出现差错和损失的。
(3)发行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被
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证券公司柜台业务资格、责令停业
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
行职责的,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用于开展传统业务及 FICC 创新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业务、大宗商品业务、资本中介业务等,并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
素影响较小。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机构,代码为(60106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957.78 130,395.20
负债总额 36,763.83 32,632.28
所有者权益总额 51,193.95 97,762.9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8.42 5,161.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3.26 8,573.70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流动资金所需,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且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固定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产品期限 183 天,
用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序号 理财产品类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 实 尚未收
型 (万元) 回本金 际 收 回本金金额
益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