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现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刘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提名赵溪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