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
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4,086,609.0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75,182,865.3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1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2,718,758.61 元。考虑到公司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8 元(含税),共计派发 31,104,000 元人民
币,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23%;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1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未来经营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