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5123 沪市 派克新材


首页 公告 605123:派克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605123:派克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1

605123:派克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可以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具体规定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或相关合同,并洽谈好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承兑汇票的扫描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并根据该《付款申请单》在发生业务的当月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户划转等额资金。
  3、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可以有效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考虑,公司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此外,派克新材相应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

  2、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派克新材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东兴证券同意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克新材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