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暂定交易对价(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协议中的价格调整相关内容,由双方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准)购买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新材”或“标的公司”)78%股权。
资产权属限制情况:本次交易取得的鑫科新材 78%股权不存在抵押、质
押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后将分步实施,且每个步骤均设
置了相应的先决条件,是否完成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与自然人凌琳、田甜(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签
署了《关于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8%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暂定交易对价(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协议中的价格调整相关内容,由双方确认的交易
价格为准)收购鑫科新材 78%股权。
(二)交易目的及原因
为积极响应国家“成渝经济圈”发展战略,并继续落实公司商品混凝土和矿山一体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在重庆市区的西部区域布局新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扩大商品混凝土服务区域,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意见: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选聘了华康评估对鑫科新材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本次选聘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的评估单位,华康评估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也具有较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本次资产评估工作外,华康评估及其签字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手方、交易标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凌琳
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龙湖江与城。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
公司名称 行业 职务
鑫科新材 商品混凝土行业 总经理
香港三麟实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投资行业 董事长
霍尔果斯瀚华富泽投资有限公司 商业服务行业 董事
(2)田甜
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龙湖江与城;无业。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交易对手方凌琳与田甜为夫妻关系。
2、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成立时间 2009-12-07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法定代表人 凌琳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 凌琳持股 98.00%,田甜持股 2.00%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废旧
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
主营业务 品制造;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混凝
土制品生产及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鑫科新材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是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的民
营企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鑫科新材位于重庆市壁山区正兴镇,距丁家高速路口 5 公里,距璧山区县城 23 公里,可为重庆市主城区、江津区和壁山区及时供应所需商品混凝土,是集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经营、运输及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
鑫科新材拥有四条 240 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线从进料、计量、搅拌、运输等生产工序均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可生产强度等级 C15-C60 预拌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年设计生产能力可达 240 万立方米。配备有各种化验检测设备和搅拌运输车 50 辆,同时配有辅助生产的柴油发电机,具备连续作业的生产需求。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12 月/2021 年 12 2022 年 1-3 月/2022 年 3
年份
月 31 日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2,051,325.37 344,133,975.90
负债总额 366,390,720.29 325,660,832.87
资产净额 15,660,605.08 18,473,143.03
营业收入 431,099,581.95 54,029,782.09
净利润 38,373,171.18 2,812,537.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9,794,244.35 2,812,537.95
审计情况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审计工作是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22CQAA30030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1、抵押担保情况及解除措施
(1)抵押情况
2021 年 11 月,鑫科新材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支行签订《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DLL 渝 202111120021),借款金额 5,600.00 万元,借款
期间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鑫科新材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022 年 1 月,鑫科新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签订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5510120220000359),借款金额 1,5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一年,鑫科新材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022 年 1 月,凌开平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签订了《农
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5020120220004501),借款金额 400 万元,借款
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鑫科新材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022 年 1 月,巫正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签订了《农
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5020120220006143),借款金额 375 万元,借款
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9 日,鑫科新材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抵押情况如下: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351463 号,璧
重庆鑫科 大连银行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1 号厂房)
DLS 渝202111060006D01 《最高额抵 新型建筑 股份有限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351622 号,璧
押合同》 材料有限 公司重庆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2 号厂房)
责任公司 分行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351738 号,璧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3 号厂房)
55020120220004501 《农户贷款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489487 号,璧
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4 号厂房)
银行股份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489560 号,璧
55020120220006143 《农户贷款 有限公司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5 号厂房)
借款合同》 重庆璧山 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第 001489600 号,璧
支行 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3 组 123 号(6 号厂房)
55100620220000771 《最高额抵 渝(2021)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