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富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为:董事长吴富宝先生、董事吴泓越先生、董事陈亚聪先生,其中吴富宝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为: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独立董事陈嘉阳先生、董事张军光先生,其中李健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为:独立董事陈嘉阳先生、独立董事林杰先生、董事吴富
宝先生,其中陈嘉阳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为:独立董事林杰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董事陈亚聪先生,其中林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富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泓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延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富宝: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厦门开元外贸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戴梦得粮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宝戴梦得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富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间接通过控制的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本公司股份 36,084.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6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吴泓越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陈蓉:女,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本公司销售员、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吴泓越:男,199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厦门鼎豪监事,本公司销售工程师、光学设计工程师、技术支持课长,拥有丰富的客户项目研发及销售经验,曾在公司核心客户项目的重要节点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公司 IPO 项目过程中,是业务梳理及规范和中介机构沟通的主导人之一。曾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泓越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吴泓越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为父子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吴富宝先生共同通过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 27,33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5%,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马延毅:男,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学位,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含科创板)、证券从业资格等证书,并获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沪市发行人业务培训合格证书。近十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门相关工作,曾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