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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18 沪市 力鼎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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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和分配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购规划的内容符合《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红规划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符合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该分红回购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
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重大缺陷,切实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未兼任董事或不属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开始执行。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审计过程中,每位监事对各自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讨论进行了回避,对整体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该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金龙先生、陈兆竹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核,前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前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与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完毕之日起3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金龙:男,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金泰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质检员,厦门台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副组长,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结构设计课副课长、研发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营运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金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2、陈兆竹: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曾任国营 8461 厂作业员,福建福光光学仪器公司光学工艺设计、车间主任,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制一课课长。现任本公司光学部制一课课长、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兆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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