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子公司和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用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吴富宝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一切事宜,授权吴富宝先生签署有关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项下的单笔授信合同(协议)、年度授信在次年的展期或重新签署等一切与该授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本议案有关事项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开始执行,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扩充营销团队,组建新销售部门;成立具有独立营销和生产营运体系的车载事业部等专业产品事业部;原人力行政部分拆分为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