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厦门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
循环滚动购买的理财金额:31,2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期限:186天、130天、97天、96天、67天、62天、38天、35天、31天、30天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76.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
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理财产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
预计 预计收 品 结构 是否
受托方名 产品 产品 金额 年化 益金额 期 收益 化安 构成
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 (万 限 类型 排 关联
率 元) (天 交易
)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5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110 1,000 %- 2.50 31 浮动 无 否
3.20%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5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283 1,000 %- 3.20 35 浮动 无 否
3.59%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5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284 1,000 %- 5.67 62 浮动 无 否
3.59%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5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445 1,000 %- 3.51 38 浮动 无 否
3.45% 收益
中信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 1.22- 保本
自贸区分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1,000 - 2.67 30 浮动 无 否
行 C21UK0124 3.25% 收益
中信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 0.85- 保本
自贸区分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700 - 1.87 30 浮动 无 否
行 C21UK0124 3.25%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55% 80.08-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811 10,000 - 194.78 186 浮动 无 否
3.77%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55% 36.04-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810 4,500 - 87.65 186 浮动 无 否
3.77%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54% 11.12-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809 2,000 - 26.29 130 浮动 无 否
3.64%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54% 8.21-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812 2,000 - 19.41 96 浮动 无 否
3.64% 收益
厦门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485 5.53- 保本
新阳支行 财产品 CK2102808 2,000 %- 12.80 67 浮动 无 否
3.44% 收益
招商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1.65% 21.92- 保本
鹭江支行 财产品 NXM00605 5,000 - 48.37 97 浮动 无 否
3.64%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投资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并已拟采取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如下: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
购买本 是否
受托 产品名称 收益 金(万 起息日 到期日 资金投向 提供
方 类型 元) 履约
担保
厦门 保本 收益率与 SHA(U 上
银行 结构性存款- 浮动 1,000 2021/1/29 2021/3/1 海黄金交易所上 否
新阳 CK2102110 收益 海金)挂钩
支行
厦门 保本 收益率与 SHA(U 上
银行 结构性存款- 浮动 1,000 2021/3/18 2021/4/22 海黄金交易所上 否
新阳 CK2102283 收益 海金)挂钩
支行
厦门 保本 收益率与 SHA(U 上
银行 结构性存款- 浮动 1,000 2021/3/18 2021/5/19 海黄金交易所上 否
新阳 CK2102284 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