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丽创投”) 直接持有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870,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派创投”)直接持有公司 3,22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亨丽创投、德派创投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亨丽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2,633,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23%,德派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87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24%。
1、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4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0.8147%。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4,313,600
股
亨丽创投 5%以下股东 10,870,272 2.53%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6,556,672 股
IPO 前取得:1,280,000
股
德派创投 5%以下股东 3,225,600 0.75%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1,945,6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亨丽创投 10,870,272 2.53% 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先生
持有亨丽创投 22.97%
的合伙份额并担任亨丽
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
事务合伙人。
德派创投 3,225,600 0.75% 陆亚珠女士持有德派创
投 1.00%的合伙份额并
担任德派创投的普通合
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张和君先生持有德
派创投 47.44%的合伙
份额,张和君先生与陆
亚珠女士系夫妻关系。
合计 14,095,872 3.28%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亨 丽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6/5 ~ 按 市 场 价 首 次 公 自 身 资
创投 2,633,320 股 0.6123% 2024/9/4 格 开 发 行 金需求
超过:2,633,320 股 前 取 得
的 股 份
及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股
份
德 派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6/5 ~ 按 市 场 价 首 次 公 自 身 资
创投 870,550 股 0.2024% 2024/9/4 格 开 发 行 金需求
超过:870,550 股 前 取 得
的 股 份
及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股
份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4 日),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147%。
3、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
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
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承诺:
自德业股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德业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