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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业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9

德业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剩余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7 月 18 日

       剩余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1.5050 万份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确定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18 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剩余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50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0.42 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9.02元/股调整为120.42 元 / 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8.1000万份调整为734.5800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2.0250万份调整为183.6450万份。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7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71.5050万份

  3、授予人数:132人

  4、行权价格:120.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行权: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50%
 第一个行权期    分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50%
 第二个行权期    分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应由公司注销相关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在相应行权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激励对象不得在相关限制期间行权。

    7、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第一类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01 人            56.2100        78.61%      0.13%

 第二类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3 人              1.6000        2.24%      0.00%

 第三类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28 人            13.6950        19.15%      0.03%

 合计                                      71.5050      100.00%      0.1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岗位职责及激励需求不同,综合考虑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本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对各类激励对象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差异化设置,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1)第一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德业变频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0.8亿元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德业变频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3.2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德业变频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第二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德业电器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德业电器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4亿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德业电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第三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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