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2.049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楼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
披露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358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为每股 29.12 元。该股票期权已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5、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95 万份。
6、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31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3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52.049 万份。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无异议通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名称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登记数 授予登记
(元/份) 量(万股) 人数(名)
2024 年期股票权 2025 年 1 月 27 日 29.12 105.3580 138
激励计划授予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无。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无。
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 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50%。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77 亿
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8.5亿元 元,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公司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19 亿元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经考核,除 5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期权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13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
四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考评结果 A B C D “A”,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100% 50% 50%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 照《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33 名授予激励 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二)行权数量:52.049 万份。
(三)行权人数:133。
(四)行权价格:29.12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批量行权为第 1 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时间为:自授予
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 占 授 予 时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计划总量的 总 股 本 的
比例 比例
叶鹏 董事、总经理 20,500 1.95% 0.0049%
王成宏 董事、副总经理 15,500 1.47% 0.0037%
顾朋朋 董事、副总经理 9,000 0.85% 0.0022%
朱久桃 董事 8,040 0.76% 0.0019%
杨卓 董事 8,000 0.76% 0.0019%
肖东戈 董事会秘书 8,000 0.76% 0.0019%
陆虹 财务负责人 8,000 0.76% 0.0019%
李宗清 副总经理 9,000 0.85% 0.0022%
宗臻 副总经理 9,000 0.85% 0.0022%
王永刚 副总经理 8,000 0.76% 0.0019%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 417,450 39.62% 0.1005%
子公司高管人员等合计 123 人
合计 520,490 49.48% 0.1255%
注:1、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