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 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通过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72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987,969.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282,100 股新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 19,994,940 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90,909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9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1,053,111.89 元。上述募集资
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于 2022 年7 月 26 日到账净额 1,401,909,190.11 元,
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2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51,370,114.33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52,342.83
(3)理财产品收益 206,666.67
(4)理财产品赎回 80,000,000.00
(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小计 82,459,009.5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69,768,725.77
(2)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
(3)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支出 40,000,000.00
(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3,384,658.48
小计 183,153,384.25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50,675,739.58
注:
1、公司其子公司电基集成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8110501013801572018、8110501011501571899 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注销。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各募投项目投入 251,467,908.85 元,本年度投入
69,768,725.7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21,236,634.62 元。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1,401,909,190.11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453,512.04
(3)理财产品收益
(4)理财产品赎回
(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小计 1,414,362,702.15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8,761,846.95
(2)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
(3)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支出
(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2,407,158.95
小计 111,169,005.90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303,193,696.25
注: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投入 111,169,005.9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1,169,005.90 元。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 年度,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原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子公司
电基集成及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 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类别 账号 年末募集资金
体 银行名称 专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 8110501013801572018/
本公司 限公司无锡城西 用存款账户 8110501032301875083 -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非预算单位专用 84010078801400001112
本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存款账户 /8401007680100000120 50,675,739.58
公司无锡分行 7
电基集 中信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用 8110501011501571899/
成 限公司无锡城西 存款账户 8110501031901875978 -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用
本公司 限公司无锡城西 存款账户 8110501012702016625 452,934,985.49
支行
本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非预算单位专用
行